【發文單位】 | 安徽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|
【發布文號】 | 皖財稅法 [2020] 287號 |
【發文日期】 | 2020-03-31 |
【是否有效】 | 全文有效 |
各市、縣(區)財政局、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各市、縣(區)稅務局,江北、江南產業集中區稅務局,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: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關于開展疫情防控,推進復工復產有關工作部署,促進我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,現就疫情期間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內容
(一)對交通運輸、住宿餐飲、居民服務、文體娛樂業企業自用的房產、土地,免征3個月的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(二)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用的房產、土地,免征3個月的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(三)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免租金的,按比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,但最長時間不超過3個月。
(四)在疫情期間被政府征用的房產,按實際征用時間免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(五)其他企業申請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的,按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。
二、辦理程序
(一)網上辦理。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,填寫減免稅申請核準表,報送減免稅申請報告,稅務機關核準后,修改稅源減免稅信息,即可享受困難減免。
(二)現場辦理。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,填寫減免稅申請核準表,報送減免稅申請報告,稅務機關核準后,修改稅源減免稅信息,即可享受困難減免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地要充分利用內外網站、地方主流媒體等,廣泛開展政策宣傳,使廣大納稅人,特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知盡知、應享盡享。
(二)各級稅務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團隊,集中力量受理納稅人減免稅申請。嚴格落實容缺辦、限時辦、加速辦的工作機制,實地核查等程序可后移到疫情結束時處理。
(三)各地要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,開展效應評估分析,及時解決基層和納稅人訴求,糾正政策執行偏差,確保政策落實落細。
四、政策期限
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。
??
?
??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安徽省財政廳 ? ?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0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