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貫徹落實中辦、國辦《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》要求,深入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,國家稅務總局發布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1號),明確在前期試點取得積極效果的基礎上,自2024年12月1日起,在全國正式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(以下簡稱“數電發票”)。今天帶你了解:納稅人怎樣開具紅字數電發票↓
納稅人發生開票有誤、銷貨退回、服務中止、銷售折讓等情形,需要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紅字數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的,按以下規定執行: (一)受票方未做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,開票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《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》(以下簡稱《確認單》)后,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依據《確認單》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發票,或由開票方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紙質發票,無需受票方確認。其中,《確認單》需要與對應的藍字發票信息相符。 例:2024年6月10日,F公司(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)發現有一張在2024年5月31日開給G公司(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)的紙質專用發票內容有誤,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查詢到G公司未對取得的發票進行用途確認和發票入賬。F公司聯系G公司將該發票相關聯次取回后,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并上傳《確認單》,無需G公司確認,F公司可以自行選擇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。若選擇紅字數電發票,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依據《確認單》全額或部分開具;若選擇紅字紙質發票,則由F公司自行全額或部分開具。 例:2024年4月,H公司(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)為I公司(未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)提供加工勞務。H公司在2024年4月18日已為I公司開具了帶有“增值稅專用發票”字樣的數電發票。4月20日因客觀原因勞務終止,此前I公司未對該發票進行用途確認和發票入賬,H公司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《確認單》,無需I公司確認,H公司依據核實無誤的《確認單》信息,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發票。 例:2023年10月,J公司(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)銷售一批服裝給K公司(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),已開具帶有“增值稅專用發票”字樣的數電發票,K公司已對取得的發票進行用途確認。2023年11月,該批服裝發生銷貨退回。 情形一:K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《確認單》,選擇原因和對應的藍字發票信息,錄入金額和稅額。J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完成確認后,J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數電發票。 情形二:J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《確認單》,選擇原因和對應的藍字發票信息,錄入金額和稅額。K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完成確認后,J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數電發票。 例:2023年11月,L公司(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)銷售一批玩具給M公司(未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),已開具帶有“增值稅專用發票”字樣的數電發票,M公司已進行用途確認。2023年12月,該批玩具發生銷貨退回。 情形一:L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《確認單》,選擇原因和對應的藍字發票信息,錄入金額和稅額。M公司財務人員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完成確認后,L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數電發票。 情形二:M公司財務人員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發起《確認單》,選擇原因和對應的藍字發票信息,錄入金額和稅額。L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完成確認后,L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數電發票。